2024-06-04
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建设、使用和管理,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,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,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,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建设、使用和管理。
合法。根据《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》,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信息资料应当至少留存30日;法律、法规或者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对留存期限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而诊所作为公共场所,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方便管理,可以安装监控设备。
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建设、使用和管理,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,维护公共安全,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,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,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规划、建设、使用和管理,适用本办法。
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,提高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,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》,结合自治区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1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法》规定,视频监控录像的保存期限已从30天以上调整为90天以上。 需要履行监控存储义务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银行、城市大型活动场所、机场、火车站、城市轨道交通站等,这些都被视为重点目标。
2、第一条 为规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,维护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,提高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,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,根据有关法律、法规,结合本省实际,制定本规定。
3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,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,不得侵犯公民的个人隐私及其他合法权益。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五条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公共安全的需要,编制本行政区域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建设规划,并按照规划进行统筹建设。
4、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建设、使用和管理,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,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,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,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建设、使用和管理。
5、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,维护公共安全,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》、《陕西省安全技术防范条例》、《陕西省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,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6、第一条 为规范山南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规划、建设、使用、维护和管理,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,根据有关法律法规,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规划、建设、使用、维护和管理,适用本办法。
1、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管理行为,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,保障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,根据国务院《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》、《娱乐场所管理条例》和《重庆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》等规定,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2、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建设和使用,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,维护公共安全,根据有关法律法规,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建设、使用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。
3、第一条 为加强现代城市管理,提高公共服务能力,规范社会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行为,保障公共安全,保护人身、财产安全,依据有关法律法规,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。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社会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建设、使用和维护适用本办法。